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周婷玉、邹声文)记者从正在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获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拟在报请国务院同意后,从2011年(“十二五”起始年)起,采用城镇调查失业率作为就业指标并予以公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措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期间,常委会办公厅将国务院办公厅转报来的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印发给了常委会组成人员。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中提出的有关完善统计方法、采用调查失业率等问题,发展改革委的报告作出了回复。
报告说,目前,我国采用城镇登记失业率反映社会失业状况。由于城镇登记失业率难以全面反映城镇失业状况,存在一定的局限性。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统计局研究建立了全国劳动力调查制度,开始进行每年两次的抽样调查和试算。考虑到国家“十一五”规划仍采用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就业指标,加之劳动力调查制度尚需完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拟在报请国务院同意后,从2011年(“十二五”起始年)起,采用城镇调查失业率作为就业指标并予以公布,同时发布劳动参与等其他一些辅助指标。
关于就业充足率,报告指出,目前我国现有的劳动力调查还不能提供有关这一指标的相关信息,只能通过就业时间指标等反映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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