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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正式发布。从去年11月起,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开展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到今年1月21至27日,《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到如今正式发布,公众都给予了相当的关注。
《通知》从哪些方面着手,还乙肝病毒携带者上学就业路上的公正?为推动《通知》的贯彻落实,下一步又将采取什么措施?记者就公众关心的问题,采访了人社部有关负责人。
问:此次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就业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仍有不少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入学、就业体检时违规进行乙肝病毒血清学项目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入学、录用的条件;部分地区对相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不到位,对违规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造成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受限制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社会反映强烈。
对此,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原因、明确政策、抓好落实。按照国务院领导要求,从去年11月起,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开展相关政策措施研究。一方面从传染病防治角度对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可行性进行反复深入论证;另一方面广泛听取并积极吸纳社会各界意见。
问:相比2007年原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文件,新规新意何在?
答:这次文件是对2007年文件的完善和强化,重点是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明确用人单位、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加强执法检查,提高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与2007年文件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责任编辑:杨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