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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将扩大至27个省份

2011年06月03日 22:09:48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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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记者 韩洁、罗沙)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卫星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10年我国将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从目前的17个省份扩大到27个省份,预计将有5.3亿农民受益。

  刚刚发布的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提出要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其目的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建立多方投入、共同推进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王卫星表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旨在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面临的筹资筹劳问题,引导农民自主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

  据了解,2008年初,我国率先在黑龙江、河北、云南三省全面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2009年试点范围又扩大至17个省份。通过试点工作的积极推进,有效带动了农村投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财政部数据显示,2009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84.68亿元,带动农民筹资筹劳和社会资助村级公益事业投入628亿元,已建成或正在建设项目25万余个,硬化村内道路47万公里,修建村内小型水利设施24万处,村内环卫设施100多万平方米,2.6亿农民受益,有力地拉动了农村需求,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王卫星表示,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下一步,在扩大试点范围基础上,国家还将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奖补政策,把这项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促稳定的惠农政策组织实施好,并长期坚持下去,让更多的老百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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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