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面对目前日渐高涨的房价,在近日召开的各地“两会”上,上海市、河南省、江苏省的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希望通过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等方式,平抑房价,惠及更多的群体。
上海市长:房价确实太高,将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上海市市长韩正28日在上海“两会”上说,对于上海房价要有一个基本判断,那就是现在上海房价确实是太高了。房价、地价上涨过快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焦点,高房价影响上海可持续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韩正说,判断上海房价水平是不是太高,首先是看以居住为目的的上海中等收入人群能不能买得起房,其次要看房价与家庭年收入之间的关系,再者要看较长时间内房价涨速与其他经济指标增速的相互关系,而且不能简单地同一些发达的特殊城市相比。判断房价高低,不能只看经济,不看民生。
韩正表示,为确保实现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目标,今年上海的保障性住房要占到全市住房新开工量的60%,开工面积达到12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新开工400万平方米。同时,上海还将总结徐汇、闵行两区试点经验,尽快在全市推开经济适用房政策,稳步放宽准入条件。
此外,在上海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印保兴等15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由政府主导,政府、企业、个人3方出资出力,加大公共租赁房的建设投放力度,有效解决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新参加工作职工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印保兴等代表提出,政府要给予建设单位租赁房的企业更宽松的政策环境;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建造市场化租赁房,可以面向工业园区、开发区外来务工人员;在交通便捷地区,可以拿部分经济适用房改做公共租赁房;从土地财政收入中拿出部分资金补贴城乡公共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成本所需。代表们还呼吁更多有条件的企业参与“人才公寓”计划,提倡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租赁房出现。(记者杨金志、季明、仇逸)
河南省政协委员:量化保障性住房基数平抑房价
在河南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河南省政协委员、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辉提出,应根据地方经济和人口量化保障性住房基数,并限期完成,从而平抑房价,惠及民生。
王辉介绍说:“今年,中央加大了棚户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这不仅是关系民生的大问题,还对平抑房价、解决住房问题具有深远的意义。”王辉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城市争取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积极性不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出于对当地经济的考虑。据国外经验表明,廉租房供应量每增加5%,将迫使房价下跌3%-5%,这显然对当地税收不利。同时,建设保障性住房,势必要拿出一定的土地,这对过度依赖土地收入的地方财政来说,无疑也是一种冲击。
王辉建议,从关注民生的角度考虑,政府应出台关于加强棚户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强制措施。比如,在项目争取数量上,可依据当地经济、人口及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制定一个量化的标准。在实施年限上,也要有明确规定,确保工程能够在近期实施及完工。在不同类别商住用地中,确定保障性住房在一级、二级商住用地中占比。同时,还要制定一些其他保障措施,如完善道路、交通、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等,以提高棚户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居住品质。(记者李丽静)
江苏省政协委员:城市土地出让要改变“一价定生死”
江苏省政协委员王振祥向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交提案认为,现行的城市土地出让制度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但存在缺陷,即决定出让人的标准过于单一,要改变“唯有价高者得之”的简单做法,力戒畸形高地价推高房价。
王振祥在提案中说,由于出价几乎就是土地出让竞争的主要手段,导致地价一路攀升,“标王”频频出现,高地价成为高房价的重要推手之一,使得购房愈来愈成为普通老百姓的“奢望”。同时,也不利于开发商提高楼盘品质和开发档次,影响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这份提案建议,改革土地出让评标办法,推行综合评标体系,改“一价定生死”为“多点定胜负”。建立土地出让综合评标体系,地价仍然必须占有重要权重,或者是第一权重。同时,增加以下指标:容积率、绿地率、建筑质量等级、环保节能指标、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出让金缴纳速度、建设开发速度、销售利润率等。对这些指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形成相应的评标体系。
王振祥认为,推行土地出让综合评标体系,还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建立一套与综合评标体系相适应的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二是加强土地出让后的开发和销售监督管理,保证开发商的中标承诺落到实。(记者郭奔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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