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初,一个岁末,同样的大动作,同样引人关注。
2010年1月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12月31日,中央纪委传出消息,公安部原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因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有专家评价说,岁末年初,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前后,接连公布两名政法系统腐败高官的处理结果,显示了中央惩腐的决心,预示着政法机关一场新的、更强劲的反腐风暴即将来临。
中央政法部门紧密部署
2010年1月11日至13日,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
随后,中央政法各部门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可谓紧锣密鼓、行动迅速:
1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强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要切实加强廉政监督制度建设,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
“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14日,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强调,全国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各类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一次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同一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强调,大力推进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研究如何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抓紧解决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检察机关自身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检务公开,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18日,司法部召开党组会要求,切实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解决司法行政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决心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有网民评价黄松有获判无期徒刑时称,这充分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对司法领域腐败分子毫不容情、决不手软,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反对司法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就在黄松有案宣判的同一天,也即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在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从即日起,结合黄松有这一反面典型,在各级法院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一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力争取得“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要深入剖析黄松有腐化堕落的思想根源,并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要认真对照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维护司法廉洁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及个人身上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预防廉政风险。”通知特别指出。
据了解,参加此次教育活动的为全国各级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重点是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教育活动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春节前结束。最高人民法院用一系列行动表明了前所未有的反腐决心和力度。
网络举报成反腐新途径
“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网络反腐的提法,第一次出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这让网民从中感受到党中央对网民反腐充满了信任和期待,也使广大网民参与网络反腐的信心倍增。
实际上,将网络作为信息时代的反腐模式,早已受到了中央政法机关的认可。
2009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开通,接受实名或匿名举报。根据最高法要求,对网络举报要做到件件有回音。
2009年5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明确将网络纳入举报渠道。规定指出,对网上举报,要通过网络进行答复。对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的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009年6月22日,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正式投入使用,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更新举报网站域名,实现了全国各地均可通过这一网站进行举报。
“互联网蕴藏着庞大的民意力量,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有利于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位专业人士这样评价。(记者 王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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