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最高法决定结合黄松有案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

2011年06月03日 22:10:04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新华网北京1月19日电(记者杨维汉、陈菲)最高人民法院19日下发《关于在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从即日起,结合黄松有这一反面典型,在各级法院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一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力争取得“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进一步强化各级法院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通知指出,在此次教育活动中,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在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深入剖析黄松有腐化堕落的思想根源,并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要认真对照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维护司法廉洁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及个人身上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预防廉政风险。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此次教育活动的领导,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各级法院的政工、纪检部门和各内设部门的廉政监察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好相关工作,把党组的要求落到实处。各高、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掌握辖区下级法院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加强分级分类指导和对下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防止教育活动走过场。各级法院在教育活动中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采取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上党课、开展谈心活动、组织心得体会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据了解,参加此次教育活动的为全国各级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重点是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教育活动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春节前结束。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要闻 时政新闻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