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月14日电(记者王艳明)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开具的适当与否,直接关系着治疗效果和患者用药负担。甘肃省2009年以来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加强处方管理等来治理“过度医疗”。
甘肃省卫生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处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实时对处方进行质量管理监控。对于抽查发现一次不合理的处方,处方医师要被列为处方权监护对象;处方权监护对象在3个月内再次出现不合理处方,则被列为处方权限制对象;处方权限制对象在6个月内连续2次(含2次)以上出现不合理处方或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然后自费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所在医疗机构授予处方权,培训仍不合格的吊销执业证书。
针对医疗过程中存在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使用抗菌素等问题,2009年以来,甘肃省开展了对“过度医疗”的专项治理,探索建立了药品使用量、抗菌素使用量、病人自费比的四个排队制度,并开展了处方点评和医嘱用药考核,定期组织专家对不合理用药处方实例及诊疗方案进行分析评议。
在这一专项治理中,部分通过开大处方等给患者造成“过度医疗”的医师受到了高职低聘并停止处方权等处罚,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下降。针对抽查中一些医疗机构依然存在的问题,甘肃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对处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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