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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认真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2011年06月03日 22:10:08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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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 隋笑飞)最高人民检察院13日召开部分省级院检察长向高检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会,听取和评议北京市等三个省级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要切实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度建设,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省级院检察长向高检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在共和国检察史上还是第一次。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和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分别作了述职述廉报告,高检院各位院领导进行了认真的评议。曹建明在评议结束后作了讲话。

  曹建明指出,建立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是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宪法法律规定、完善我国检察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制定的《关于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不断完善和落实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效,创造了有益经验。实践证明,这一制度有利于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及时发现、解决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廉政建设,提高检察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水平。

  曹建明强调,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检察机关要把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与其他监督制度和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党中央要求,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切实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方位的监督。一要逐步全面推行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二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三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和监督。四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五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察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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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