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5日电(记者任会斌)记者从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获悉,为维护参保农牧民的利益,尽可能地发挥政策性农牧业保险“保驾护航”的功能,内蒙古规定未按期拨付保费补贴的盟市、旗县和理赔进度慢的保险公司,将受到严肃处理。
作为全国首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地区之一,自2007年起,内蒙古开始试点推广玉米、小麦、大豆和能繁母猪政策性农业保险。近年来,油菜、葵花等农作物和奶牛等牲畜也已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
据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统计,2009年,内蒙古仅政策性种植业保险一项,承保的各类农作物种植面积已达6041万亩,参保农户达268万户次,同比分别增长34%和5%。
记者了解到,在内蒙古农作物、牲畜等参保规模迅速扩大,保险品种稳步增加的同时,部分盟市、旗县依然存在保险费补贴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赔款到户进展慢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承保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制约了政策性农牧业保险功能的发挥。
为此,内蒙古要求各盟市、旗县加快拨付政策性农牧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并规定凡是未按期拨付农业保险费补贴的盟市、旗县,一经核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为维护农牧民利益,内蒙古还要求承保的保险公司尽快完成理赔谈判协商、公示等工作,加快农业保险理赔工作进度,以确保在2010年春节前基本完成理赔工作。保险公司还应严格执行保险理赔条款,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理赔标准,工作业绩较差的保险公司将按照退出机制清理出内蒙古保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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