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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规定就业困难者创业成功 给予补贴5000元

2011年06月03日 22:10:26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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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成都12月15日电(记者 陈健)记者15日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成都将对有关就业困难人员和困难企业等予以补贴。其中,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成都市辖区内自主创业成功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昌年介绍,《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实施细则》已于日前印发。按照规定,当年新招用3名以上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主创业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于成都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辖区内自主创业成功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据介绍,具有成都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正在从事灵活就业,参加了社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此外,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具备相关条件的困难企业,可享受困难企业岗位补贴。

  毕业5年内,未就业且已登记失业的成都市户籍普通高校、中职毕业生,可在经认定的青年职业见习基地参加3个月至6个月的职业见习。参加青年职业见习的学员,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此外,为成都市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进行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机构,成功介绍就业的按每人200元补贴给介绍机构;未成功就业的按每人20元建档费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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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