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业商业用水将实现同价 22日举行听证会

时间:2009-12-04 11:44   来源:成都晚报

  此次调整不涉及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成都市工业和商业用水拟实现同价

  除了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成都市的工业用水、商业用水等非居民用水价格将迎来调整。昨日,记者从成都市物价局获悉,本月22日,成都市将举行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今日将对外公布价格调整听证方案。最终调价幅度在征求听证代表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工业商业用水将实现同价

  据了解,由于此次听证会不涉及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根据有关规定听证会采取简易程序,市物价局委托了相关部门征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利益关联方代表参加此次听证会,听证会将不涉及居民消费者代表。今日,市物价局将发布公告对外公示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及价格调整听证方案。

  与以往听证会不同,此次听证会最大亮点在于就工业用水和商业用水实现同价广泛征集意见。目前,成都市自来水用水类别划分为五大类,实际上制定价格标准中将洗车用水从特种行业中脱离出来,形成了六种价格标准,而今后成都市用水类别将缩小为三大类,即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非居民用水。而对于调价幅度,有关人士透露称不会太大,“只作适度调整,而最终调整幅度要充分听取听证代表意见,然后再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商业用水价格有望降低

  早在今年3月,四川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商业工业水电同价。《意见》要求从2009年起,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商业用电、用水实行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今年的全省物价工作会上,省物价局局长邵小龙就要求全省各地适当调整水价偏低的部分水利工程非农业用水价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同价的水价改革,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成都市商业用水价格远远高于工业用水价格,实现同价后商业用水成本有望较大幅度减少。目前,成都市服务业用水价格为3.10元/立方米,而工业用水价格为1.70元/立方米;服务业用水污水处理费为1.5元/立方米,工用业用水污水处理费为1.0元/立方米。

  成都市最近一次自来水价格调整日期为2005年7月1日,污水处理费调整为2006年9月1日。今年以来,成都市蒲江、新都等部分区县相继举行了价格听证会,调整了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记者 杨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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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多处水源价格上调1-2分/立方

  记者昨日了解到,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水利厅两部门结合供水成本等综合考虑,近日分别对都江堰黑龙滩灌区管理处、长葫灌区管理局、通济堰管理处的供城市生活原水等价格作了适当调整,上调幅度为每立方米0.01—0.02元,新的价格标准从本月1日或明年1月1日起执行。

  以供水范围包括眉山和新津的通济堰管理处为例,从本月1日起,工业消耗水价格调整为0.26元/m3,上调0.02元/m3;生活用原水价格调整为0.11元/m3,上调0.01元/m3;贯流水价格调整为0.11元/m3,上调0.01元/m3。

  有关人士表示,随着上游水源价格上调,以及自来水价格多年未作调整,目前国内的上海、南京、广州等多个城市都提出了上调水价,四川省部分地区调整自来水价格也并非突然。

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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