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上海市各级行政机关已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近万件。为便于公众提出申请和进行咨询,在档案馆、图书馆、市民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受理大厅等处,上海市共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641个。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国法制办主任法规司司长会议上获悉的。
政府信息公开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类型。截至2009年6月底,上海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近45万条,全文电子化率超过95%。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也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
据介绍,上海市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重在推进公安、教育、民政、规划、房地产等“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重在公开规划、统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及程序、重大建设项目、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环境保护等事关民生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政府信息。
与此同时,上海还力求对那些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类信息实行过程公开。比如,在推进旧区改造、调整公用事业价格、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市政府实事项目等方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已广泛应用。2008年,上海市公开《公交新辟、延伸、调整线路计划》草案并听取市民意见后,决定暂缓撤销部分公交线路,赢得了社会好评。
如何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减少依申请公开中的矛盾和纠纷,是上海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关注的另一大焦点。其措施包括加强受理点建设、完善相关处理流程、建立依申请公开网上处理系统、实现标准化运作和全过程监控等,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受理、按期办结。
针对依申请公开,上海市还专门建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保密局等单位组成的咨询工作小组,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会商。这一机制有效减少了不同公开机关对同一类申请答复口径不一的现象。
现在,上海市已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为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的“发现机制”,对一些公开申请比较集中的政府信息,逐步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例如,在先后受理多次有关机动车额度拍卖信息的公开申请后,“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自1994年至2008年底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支情况,包括年度收支金额、资金用途、结余情况等明细,接受公众监督。
目前,上海市有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近2000人。下一步,上海要“继续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共资金类、政府投资类、公共政策类、公共服务类的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努力做到权力在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在哪里,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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