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2月2日电(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在土地买卖、办证等方面涉嫌受贿1700多万元,马鞍山市国土局原局长王海风特大受贿案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被告人王海风曾先后担任马鞍山市花山区区长、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务。2009年初,王海风涉嫌受贿被逮捕。检察机关指控,王海风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土地买卖、征迁、办证、矿山开采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物,包括人民币、美元、港币以及房产、股份、名贵手表等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达1700多万元,其中数额较大的单笔贿赂高达330万元。
王海风在纪检查处、检察机关侦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积极主动退回赃款赃物,已退回款物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法庭在庭审期间对全部证据进行了质证,认真听取了公诉机关和辩护人的意见以及王海风的最后陈述。鉴于案情重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全省各地国土资源机关部分干部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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