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图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启用的“中国人口普查—2010”标志。
今天上午市政府发布公报:2010年我国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此次普查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北京市人口状况已发生很大变化,尤其是近年来北京市流动人口大量增加,人户分离情况严重,调查环境复杂,人口普查工作十分艰巨,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市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将查清十年来北京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市政府要求各区县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各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设置人口普查小组。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选聘工作,确保普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对普查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按照相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将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