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市日前出台解决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办法,首次将“村官”基本报酬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据了解,永康市728个村的村支书和村主任,从今年起由财政全额支付其基本报酬,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放。基本报酬以不低于该市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为标准,分为“岗位报酬”和“绩效报酬”,其中,“绩效报酬”占个人基本报酬总额的70%。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原则上不再领取村里发放的误工报酬。其他村干部的报酬经费主要由村级集体经济承担。
永康市把解决“村官”的基本报酬问题,作为引导农村基层干部振奋精神,创业创新,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该市把村级创业承诺制度与基本报酬挂钩,将创业承诺考核结果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发放基本报酬的重要依据,让这一机制发挥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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