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高检院反贪总局深入九省区加强办案督导
九省区前九月查办大案6547件
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了解到,自7月份以来,反贪总局先后组织4个督导调研工作组分赴浙江、福建、辽宁、河南、吉林、黑龙江、湖南、山东、广西等9个省区进行办案督导,推动反贪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检察长座谈会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据反贪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九省区检察机关认真按照高检院工作部署,坚持以办案工作为中心,加大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反贪工作有了新进展。今年1月至9月,九省区查办大案6547件,与上年同比上升7.6个百分点;要案629件,与上年同比上升0.65个百分点。
今年1月至9月,九省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整体办案工作。据统计,九省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447件3741人。其中,大案2535件,要案480件;涉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等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和环节案件2405件2591人。
扎实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着力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九省区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1月至9月,九省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立案侦查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910件3903人,占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人数的33.98%。其中,大案1485件,要案58件。通过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不仅提升了办案数量,而且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如福建省宁德市检察机关查办渔政工作人员、农村基层干部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涉嫌骗取国家渔业燃油补贴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4件51人,为国家挽回损失近800万元。吉林省吉林市检察机关通过查办一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平息了一起有500余人参加的群访群控事件,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九省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关于规范执法等制度规定,保证了规范执法和安全办案,提高了办案质量。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抓好办案程序规范化建设。如黑龙江省检察院在线索管理、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取证、讯问、询问、搜查等各个环节,全面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规范工作要求。二是强化监督制约,防止违法办案。浙江省检察院要求地市级院和基层院在办案安全方面做到“四个强化”: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强化工作指导,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和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安全防范到位。湖南省检察院建立了厅级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内部通报制度,增强办案透明度。三是多措并举,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实行一案一提示、一案一监督,及时消除办案隐患;山东、辽宁等省检察院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暗访督查制度,强化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河南省检察院通过开展“办案安全年”,编写“安全办案七字歌”,举办规范文明办案检查活动,强化干警的办案安全意识。吉林省检察院通过合并分市院、基层院办案工作区,提升了办案工作区建设标准。
据悉,督导工作组还对九省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有关强化反贪办案、加强治理商业贿赂、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以及规范执法、安全办案等工作进行督导,确保规范安全执法,保证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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