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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试点“廉政考试”干部考试不及格失去提拔资格

2011年06月03日 22:10: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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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试点干部“廉政考试”

  试点城市白银117名干部考试不及格失去提拔资格

  10月10日,甘肃白银市委在当地媒体上公布了一则县处级干部任前公告。干部任前公示是全国通行做法,因此对于当地组织部门来说,他们只是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后又完成了一项“规定动作”。但是对于拟提拔任职的马书卿等30人来说,他们相比其他人多走了一道“槛”,在当地他们被称为“首批吃螃蟹者”。

  “别的地方提拔干部,过了组织部的关就行了,而我们却要先过纪委的关。”一位即将履新的干部对记者说。

  今年年初,甘肃省纪委将白银市作为开展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的试点城市。8月29日上午,白银市拟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廉洁从政党纪政纪法规知识考试”,结果有117名干部因为考试不及格而失去了当年的提拔资格。此举曾引发了争议,有人认为这种考试只是走走形式,“廉政考试考不出清官”。但当地纪检部门则坚持认为,这是“源头治理构筑反腐倡廉防线,关口前移提升领导干部素质”的有益措施。

  88人缺考,117人成绩不及格

  白银市举行的这次特殊考试,采用了闭卷的形式,实行百分制。习惯了宽大办公座椅的干部们,挤在小学生的课桌上,一笔一画地填写试卷。

  一组数据足以反映考试的严格:按计划全市拟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841名候选人都必须参加考试,结果当天实际回收的有效考卷只有753张,最终只有636名参考人员成绩及格。

  按照规定,88名缺考者和117名成绩不及格者,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

  “以往的许多知识考试,不过是翻文件、抄书本,甚至标准答案和试卷同时下发到各单位。这一次却是硬碰硬,动真格的。”一些参加考试的干部如此感叹。

  按照白银市今年6月出台的暂行规定,考试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监察局联合组织实施。考试对象为所有县(处)级后备干部和经单位党组织推荐的非后备干部。每年组织一次,成绩合格者方能提拔任用。试题主要涉及宪法、党章、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考试成绩载入应试者个人档案和个人廉政档案。考试成绩是否合格,作为市纪委常委会对拟提拔干部进行廉政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廉政干部能否“考”出来?

  当地干部如此形容考试的严格:“就好像参加了又一场高考。”

  白银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占亭亲任总主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成堂担任总监考。考试当天,市长吴仰东,市政协主席张廷魁,市委副书记宁金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宋奋吉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兰英,到考场巡视。

  一位原本很有希望在年内提拔的干部因为考试不合格,失去了提拔的资格;一些业务很强、群众基础好的干部因为备考不足,最终名落孙山;还有的干部原本以为考试只是走走形式,结果一看试卷傻了眼,被迫弃考……

  “廉政考试考不出清官。”自考试开始以来,类似的争议始终不断。

  有人认为,借廉政考试达到保证党员干部廉洁的目的,只是一厢情愿,考试考的是领导干部对政策法律的掌握程度,考不出“为官之德”;这种廉政考试是“剑走偏锋”。有人甚至以为,干部提拔是组织部门的事,纪委前期设立考场,有越位之嫌。

  当地不少干部认为,当前一些干部只关心权位,对党纪国法渐渐淡忘,最终滑向腐败的泥潭。通过考试让干部们熟悉相关规定,提拔前敲响“廉政警钟”,是一项有益尝试,无可厚非。

  建立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的有益探索

  “以往纪检部门只有在查处问题后对违法违纪干部‘免’的建议,现在通过考试,纪检监察部门对于干部的任命也有了发言权。”甘肃省委党校教授康民认为,对于纪检监察部门手段前移,做好“防腐工作”,舆论已呼吁多年,正在白银试点的这种考试模式,是对权力者进行“制度约束”的有效手段。

  不过,这位教授也同时强调,廉洁必须依靠制度约束和有效的监督,腐败行为也不会因为廉政考试就消失,必须建立起对干部任前、任中和任后的完整监督教育体系。

  白银市纪委强调: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目的就是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政纪法规知识的自觉性,强化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促使他们对碰触廉洁从政“高压线”的危险性产生清醒认识,从而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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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