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陈水扁龙潭弊案定谳

时间:2010-11-12 18:02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12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羁押在台北看守所的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今天下午与民进党“立委”翁金珠见面后表示,接受陈水扁案判决结果,将会好好服刑。

  众所瞩目的陈水扁家族4大案(公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洗钱案)之一的龙潭弊案11日判刑定谳。陈水扁、吴淑珍夫妇龙潭购地案部分被判刑11年,并科(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罚款1.5亿新台币;陈敏熏给款部分,陈水扁、吴淑珍被判刑8年。

  民进党“立委”翁金珠下午前往台北看守所探视陈水扁,探视后,翁在受访时表示,陈水扁昨天获悉部分判决结果后,整晚没有睡好。翁金珠表示,陈水扁告诉她,接受判决结果。(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案情介绍:

  2003年间,台湾商界望族辜家达裕公司老总辜成允(辜振甫之子)个人所负的庞大债务,已使达裕公司开始连续跳票。辜成允为稳住银行,避免所有债务“全爆”,急于出手达裕公司名下惟一资产——位于桃园龙潭乡的一块工业用地,市价约新台币80亿至90亿元。

  当时,台湾笔记本大厂广辉也看上这块土地。但基于成本考虑,希望能由政府的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下称竹科)买下,协助其完成扩建计划。辜成允认为,若蔡铭哲兄弟能协助打点政府购地所需的手续,即使给予其3%至5%的佣金亦为合理。

  蔡铭哲遂前往吴淑珍处求援。时任竹科管理局长的李界木与蔡铭哲接头后,又图谋相关酬劳,于是交待管理局所属全力推动此案。

  2004年1月间,陈水扁即召集“行政院长”游锡堃、“副院长”林信义、“国科会主委”魏哲、竹科管理局长李界木等人,专门讨论关于此案的诸多方案及相关问题。起诉书指出,经短暂讨论后,陈水扁即指示“该做就要做,不能因选举或外界有质疑就停顿”。此后,这块土地即以政府向达裕公司以先租后买、共耗资预算80亿元新台币的方式取得。

  辜成允依约缴纳的4亿元新台币佣金,则有3亿元新台币进入陈家,剩下的1亿元新台币再七三分成,分别由蔡氏及出力甚笃的李界木分得。

  案发之后,蔡氏和李界木将所得赃款汇回给检方扣查,并供出陈水扁、吴淑珍之所为。虽遭起诉,但被检察官向法院提请减轻或免除其刑。辜成允则因检方认定其行为“不违背职务行贿”,未被列为被告。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编辑:刘海伟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