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8日:吴淑珍入监被拒

时间:2011-02-18 16:44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2月1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之妻吴淑珍因龙潭购地案、前101董事长陈敏薰人事案被判刑定谳,应执行刑期17年半,由台北地检署嘱托高雄地检署代为执行。吴淑珍今天(18日)到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接受评估是否适合入监服刑。台中监狱下午4时表示,培德医院评估完成,吴淑珍身体状况不适合发监,因此拒绝收监。

  据报道,台中监狱表示,根据监狱相关规定,不能自理生活而被拒绝收监者,应由检察官斟酌情形,送交医院、监护人或其它适当处所。

  报道指出,吴淑珍于今天上午8时向高雄地检署报到后,未戴戒具转搭高铁前往台中,再转往培德医院评估。培德医疗团队由台湾医药大学附设医院的14名医师组成,随即进行骨科、心脏科和泌尿科等10个科别的身体检查。(中国台湾网 吴斌)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编辑:吴斌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