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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陈水扁、吴淑珍判刑定谳发监报到大事记

2016年03月10日 15:48: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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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2月18日消息 因案被判刑定谳的陈水扁妻子吴淑珍,今天上午由儿子陈致中陪同到高雄地检署报到,由检察官进行人别讯问后,再由法警押送搭高铁前往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因龙潭购地案、前101董事长陈敏薰人事案被判刑定谳,陈水扁已于去年12月2日发监执行,吴淑珍应执行刑期为17年半,由台北地检署嘱托高雄地检署代为执行。

  由于吴淑珍身体健康状况欠佳,台当局“法务部”与高雄地检署在吴淑珍报到后,安排她到培德医院评估是否适宜入监服刑。

  高雄地检署表示,吴淑珍发监执行作业的原则,为依据相关规定和尊重医师群的详细评估,以兼顾公平性和人道关怀。

  由于吴淑珍18日上午的身体健康状况不佳,高雄地检署听取医师的建议,由救护车将吴淑珍载送到高铁左营站,搭乘高铁前往培德医院。

  依据相关规定程序,吴淑珍到培德医院入院评估是否适宜入监服刑。如果评估可入监即发监执行,否则即载回由高雄地检署评估适当的执行方式。

  陈水扁、吴淑珍全案大事记

  2010年11月11日:陈水扁、吴淑珍涉及龙潭购地案、前101董事长陈敏薰人事案,台湾“最高法院”依“职务上收贿罪”判刑确定。

  2010年12月2日:陈水扁发监执行。

  2010年12月6日:台湾“高检署”召集台北地检署、高雄地检署开会研议后,决定吴淑珍部分由台北地检署嘱托高雄地检署代为执行。

  2010年12月7日:台北地检署将吴淑珍的案卷移交高雄地检署,委由高雄地检署代为执行。

  2010年12月9日:高雄地检署先调取吴淑珍的就医资料和照护措施,陆续送请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评估。

  2011年1月4日:高雄地检署调取吴淑珍相关病历资料送培德医院评估,表示吴淑珍发监执行作业没有时间表。

  2011年1月26日:台当局“法务部”批准吴淑珍可由高雄地检署跨区直接发监送台中监狱执行,并先由培德医院医师进一步医疗评估。

  2011年2月18日:吴淑珍由儿子陈致中陪同向高雄地检署报到,由检察官进行人别讯问确认身份后,再由法警押送搭高铁前往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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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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