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蔡英文卸任“行政院副院长”后转任宇昌公司董事长,是否违反公职人员“旋转门条款”?“铨叙部”昨天表示,必须由原任职机关(即“行政院”)审认;“铨叙部”从来不对任何公职人员违反旋转门条款的个案加以认定。
但“行政院”昨天也发声明表示,有关“公职人员服务法”第十四条之一的主管机关是“考试院”和“铨叙部”,“行政院”不便解释,而曾任“行政院副秘书长”的官员,当然也不适宜表示意见。
“行政院”并指出,陈美伶所谓“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免除“公务员服务法”的适用,但其实该条例仅免除公职人员服务法第十三条“不得兼职”的规定而已,和旋转门条款无关。
“铨叙部”官员表示,民进党发言人陈其迈曾说蔡转任宇昌,经“铨叙部”认定没问题,但“根本没有这回事”。“铨叙部”不但没认定,“行政院”也未曾针对此案向“铨叙部”请释。
“铨叙部”强调,旋转门条款的适用疑义,“铨叙部”历来只作通函规定或法令解释,不作个案认定。
“旋转门条款”指的是“公职人员服务法”第十四条之一,“立法”目的在防止离职公职人员利用其在职期间的机会、权力及资讯,与营利事业有不当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