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26日讯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一名台湾军官5年前曾雇佣印度尼西亚籍女护工,并在她照顾自己妻子期间,两度性侵女护工。女护工被性侵后怀孕并返回印尼,在当地向台湾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期间,军官坚称这是婚外情而非性侵。但据判决书指出,这名军官的妻子因病住院,2012年10月12日起,他聘用印度尼西亚籍女子担任护工。同年11至12月间某日,他于深夜到医院探望妻子后,以买宵夜为由开车载女护工外出,将车子开到附近停车场,强吻车内的女护工,女护工虽挣扎拒绝,但他凭借力量优势性侵得逞。
据报道,2013年1月13日,军官的妻子办理出院,回家休养。某日晚间9时许,他进屋为妻子祈祷,见妻子无力动弹,又想再次性侵睡在同一房间内的女护工,女护工明确拒绝,但军官恐吓她称:“老板娘会告你,因为你跟我这样。”随后再次性侵女护工得逞。
初审法院认为,军官身为雇主,未考虑女护工来台照顾病人的弱势处境,两次对女护工实施性侵,戕害他人身心健康,且事后没有悔意,因此依强奸罪判处军官3年零10月。最高法院今天(26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军官上诉。(中国台湾网 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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