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全台每年有2000名教师请育婴假,其中超过1成教师专挑寒暑假学生不上课“复职”,宜兰县长林聪贤昨天在县务会议开第一枪,不准请育假者在寒暑假复职。台当局教育机构表示,在寒暑假复职、专挑开学期间请假的方式并未违规,但社会观感不好,“教育部”、“劳动部”最近将讨论,朝老师请育婴假以“学期或学年”为单位,不准以“月”为单位,避免投机请假。
寒暑假复职 形象不佳
11月4日,中国时报批露宜兰县有教师休育婴假时,专挑于寒暑假“复职”,待开学继续请假,坐领干薪2个月,引发社会高度重视。
“为人师表就是要有较高的道德标准!”林聪贤指出,过去5年宜兰县有14名教师出现请育婴假,却跳过寒暑假的投机情形,影响到校务推动与代理教师的年资累积,此风不可长,因此他下令禁止。
由于教师育婴假期间,校方须聘请代理教师,但是请育婴假的正职教师于寒暑假回职复薪,代理老师必须解聘,学校得经常更换代理老师,不仅行政处理更加繁琐,同时影响学生受教权。
林聪贤强调,宜兰县会先盘点各校是否还有这类投机请假的教师,如有发现,县府将立即要求“不准投机”。宜兰县人事处长郭忠圣表示,将委请教育处邀集县内100所中小学校长一同研议,并协助规劝教师。
打投机 宜兰县开第一枪
根据台当局规定,小孩3岁前,父母可请育婴假,1个小孩最多请2年。“教育部”统计,2011学年有2341位老师请育婴假,其中260人在寒暑假申请复职;2012学年有2567个老师请育婴假、372人在寒暑假申请复职。
“教育部”人事处长李秉洲表示,每年请育婴假者超过1成挑寒暑假复职,为便于学校运作,“教育部”将和“劳动部”讨论,让教师育婴假以学期或学年为单位来申请。
全台中小学校长协会指出,以往校长或人事主任如果把关,要求“请育婴假须以学期为单位”,往往会遭到申诉检举,一经检举就可以在寒暑假复职,许多老师有样学样,刻意钻漏洞请育婴假,这是人性黑暗面的放大。
据透露,有老师生了3胎请育婴假,每年都可以领3个月干薪,共领了10几个月,占尽纳税人便宜,更让班级处于不稳定状态,常换代课老师。这些老师只为多领寒暑假2、3个月的薪水,却破坏了制度,让人无法认同。
[责任编辑:卢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