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新竹市工程师陈某2007年与前妻柯女士离婚后,与胡女再婚,未料胡女涉嫌不断以短信、电话等骚扰柯女,说出“别再找我老公拿钱”、“拿了不该拿的钱,死都不还”等话奚落柯女。
柯女要求前夫陈男制止胡女的骚扰行为却未改善,陈男为了赔偿,在2010年与前妻签下切结书,自2010年开始的20年,每个月底前给付4万元(新台币,下同),新竹市房子、汽车均过户给柯女,也到新竹地院进行公证。
事后前妻柯女发现房子竟遭变卖,向法院提起履行协议,陈男辩称当时有约定,若妻子停止骚扰,切结书就无效。不过法官认为,陈男已签下切结书,必须赔偿与房屋等价的729万元、20年每个月4万元与百万名车,总计近1800万元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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