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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车痴汉"磨蹭初中小男生 女检察官测体位断案

2016年03月09日 09:41:46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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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只女性可能在大众运输工具上遭到狼爪,男性也可能碰到相同状况。(台媒翻摄自网络)

  不只女性可能在大众运输工具上遭到狼爪,男性也可能碰到相同状况。(台媒翻摄自网络)

  中国台湾网12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湾一名长相清秀的初中少年指控,56岁的郭姓男子在公交车上用下体磨蹭他的大腿。但检方侦查时,郭男矢口否认猥亵,女检察官于是灵机一动,当庭测量郭男裤档到地面的距离。发现高度90公分与少年自述遭“顶”的位置相符,认定郭男犯案,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将他起诉。

  检方调查,郭男今年1月23日上午在台北火车站搭上652路公交车,从前门上车后,看见皮肤白皙、长相清秀的14岁初中少年站在车厢中段,便走上前正面贴近他的右手边,接着挺出下半身用下体“顶”在少年右大腿外侧磨蹭。少年虽然马上发现,却被吓得不敢反抗,直到郭男准备下车,才用手机录下他的身影,回家告诉母亲报案。

  新北地检署一开始认为,少年没有拍到犯案过程,仅用下车身影指认嫌犯可信度有待商榷。加上郭男辩称自己有妻子和小孩,不可能对男生有兴趣,又说当时车厢内太拥挤,他才会不小心推挤少年,造成他不舒服。于是将郭男不起诉处分,但少年不服声请再议,高检署认为全案还有疑虑,发回重查。

  承办的黄姓女检察官先请少年陈述被磨蹭的位置,经过测量约在离地90公分的地方,接着又当场测量郭男裤档到地面的距离,发现同样是90公分。检方认为,少年清楚描述被“顶”的部位,加上高度相同不太可能是“巧合”,公交车监视器也拍下郭男确实非常贴近少年,因此认定他“挺身”猥亵,依性骚扰罪将他起诉。(中国台湾网 高旭)

[责任编辑: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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