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男大学生陈某两年前与女校友上夜店,结束后“扛尸”(女生醉倒被扛走)回宿舍拍下裸照及性侵,事后还传照片给3名朋友炫耀,其中一人不忍女方受辱揭露恶行,高雄地方法院依乘机性交罪判陈男徒刑4年2月,散布裸照合并判刑10月。
当年20岁的女受害者,事后留下心理阴影,称自己没事只想吃,2年暴肥15公斤。
判决指出,2012年10月10日晚,陈男、女当事人,另一对情侣,4人在夜店狂欢后共乘一部出租车离开,情侣下车后,陈男见女当事人喝得烂醉如泥,直接将人带回宿舍。
陈男脱去女方衣裤用手机拍下10多张照片,隔天遇到3名朋友分享淫照,其中一名男同学见女方2个月没任何动作,向她揭露陈男恶行。
法院审理时,陈男说未违反女方意愿,是对方自己走上他房间。并称对方意识清醒,没有因为酒醉不能或不知抗拒。
女学生则说,这是她这辈子第2次喝酒,想到妈妈曾告诉她不要去夜店,受辱后更不想让人知道。
女学生原想隐忍,直到男学生挺身而出告诉她被拍裸照,拿给她看并愿意作证才报警。
法院审酌陈男否认犯行,犯后还狡辩丑化对方,依乘机性交罪判刑4年2月,3次散布裸照合并判刑10月(此部分可易科罚金)。
[责任编辑:范斯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