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拼酒呛“喝输你、随便看要怎样”,酒醉后,果真遭男子带到汽车旅馆性侵。(图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7月28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彰化1名24岁女子前年7月与脸书友人喝酒唱歌,替绰号“大尾”的胡姓男子庆祝生日,女子为了劝酒向“大尾”呛:“喝输你、随便看要怎样”(台语),最后女子泥醉,“大尾”把女子酒话当真,将女子带到汽车旅馆嘿咻,女子醒来发现自己一丝不挂控告“大尾”性侵,台中法院依趁机性交罪判胡男1年7月刑期。
绰号“大尾”的胡姓男子被控性侵喊冤,辩称3名友人帮他庆生,被害女子主动来参加,他们喝了8瓶啤酒后,女子找他喝人头马威士忌,1人喝1杯纯酒拼酒,过程中被害女子劝酒说:“如果我喝醉就要跟你睡觉;什么人喝醉,另外一个人就可以强奸对方”,第2瓶烈酒喝到一半,被害女子醉倒在沙发上,他便依女子意思将她带去嘿咻。
由于被害女子一审均未出庭,原审采信胡男等人说法,判胡男无罪;被害女子二审时出庭否认说过“强奸”说,其它酒友则称被害女子说法大概是“随便你处理”或类似“我让你睡”的说法。
二审认为若胡男解读错误,将“随便你怎样”解读成“给你睡”,因没有犯意可判无罪,但因胡男于侦查时称知道酒话是玩笑话居多,且与被害女子是第1次见面,法官认为,台湾饮酒习惯,劝酒是一般常态不免夸大剌激对方,一般均应视为玩笑话,胡男与女子拼酒不醉,喝酒经验丰富应该知道酒话不能当真。
然而法官考虑,女子找人拼酒时称“随便看要怎样”,胡男因未能抗拒诱惑,以为机不可失而性侵女子,审理时又愿意赔偿30万元(新台币)和解,最后法官依有关条例以减刑轻判1年7个月。(中国台湾网 李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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