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高雄市唐姓男子在夜店和林姓女子热舞,趁机偷走对方放在口袋的iPhone 4S,并藏在裤档准备离去。林女发现手机不见后,急忙用朋友手机拨电话,眼见唐男“下面不断震动”,当场报警逮人。高雄地院10日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台币。
判决指出,2013年9月29日凌晨,唐男在夜店跳舞,紧靠林女背部,手不断贴近她的臀部,行窃后准备闪人遭张姓安管人员拦下。张男说,发现唐男贴着林女跳舞后,将某种“黄绿色”东西塞进下体,因此询问可否搜身。
据了解,林女急忙向安管表示手机不见,随即拿借来的电话拨打,此时唐男下体一直震动,当场人赃俱获,被逮个正着。
唐男辩称,当时喝醉,不清楚手机为何会出现在裤档;但法官认为,被告当下行走正常,还可自己拿出手机,与一般泥醉不省人事的情形不同;且下体为私密部位,如有异物入侵绝对会知道,因此认定说谎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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