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富少淫魔”李宗瑞因不服须赔偿受害的12名女子共1425万元(新台币,下同),因而提出上诉,15日下午高等法院审理此案,李宗瑞律师代为出庭表示,李宗瑞只承认有偷拍,否认性侵,只愿赔偿被害人每人20万元。
李宗瑞被指控偷拍、迷奸多名女子,台北地院一审宣判,分别依乘机性交罪和妨害秘密罪各判18年6月和3年10月、共计22年4月徒刑的刑期,并需赔偿12名被害人共1425万元。
李宗瑞不服提出上诉,之后又增加2名女子出面指控,今天高等法院开庭,李宗瑞律师表示,李宗瑞只承认有偷拍,否认性侵,只愿赔偿被害人每人20万元。
[责任编辑:朱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