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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高雄市一名陈姓男子开车违规被员警拦下,吃上一张罚单,违规事由却写“驾车未系‘安全帽’”,男子纳闷怎么连开车也要戴安全帽。
男子拿着罚单到裁决所缴费,柜台人员也摸不着头绪,开罚单的派出所解释同仁笔误,把未系安全带写成安全帽,但两者罚金相差3倍,连裁决所人员都对“乌龙罚单”感到惊讶。
陈先生啼笑皆非,明明是开着轿车,但员警开出的罚单违规事由却是写上驾车未系“安全帽”,陈先生坦承自己当时未系安全带,但员警却写成未系安全帽,一字之差罚则差很大,未戴安全帽罚500元、未系安全带罚1500元,整整差了3倍,为了弄清这张罚单该怎么缴,陈先生直接到交通裁决所柜台问个清楚。
交通裁决所人员柜台人员也感到讶异,怎么驾驶人开车也要戴安全帽?但罚单底下栏位写着驾驶人违反第31条第1项,依交通处罚条例,内容为汽车驾驶人前座或小型车后座乘客应依规定使用安全带,再加上罚单上车辆种类属于小客车,陈先生还是得缴1500元罚金,陈先生说:“未戴安全帽是500啊!但是按照法条这样讲,开车又不用戴安全帽。”
开出罚单的翠屏派出所苦笑是员警笔误,已经通知当事人,并把开出的罚单更正,但员警罚单写太快,安全帽、安全带傻傻分不清,也让收到罚单的驾驶人被罚的有些不甘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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