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台湾频道  >   台湾万象  >   正文

台湾“淫魔”富少李宗瑞性侵案二审23日首开庭

2013年10月23日 13: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淫魔”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偷拍34名女子案,一审依数罪各判他18年6月及3年10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今天(23日)下午2时50分首次开庭。

  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起,到台北市夜店把妹后,对34名女子下药性侵,再用摄影机和手机拍摄性爱过程,遭检方依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等罪起诉,痛斥他毫无悔意,具体求刑30年有期徒刑。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法官认定李宗瑞偷拍15人、性侵9人。强制性交合并执行18年6月徒刑,要赔偿12名被害人一共新台币1425万元;另妨害秘密罪部分,得易科罚金,因此两项罪名刑期,不得合并计算。

  全案上诉二审后,高院将于下午2时50分召开首次准备程序庭。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朱炼 ]

原稿件标题:

原稿件标题URL:

原稿件作者:

转载编辑:朱炼

原稿件来源:中国新闻网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