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萧姓男子为患糖尿病的张姓男子做“民俗疗法”,却仅凭感觉控制温度,导致张的脚烫伤起水泡。台北地方法院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判萧3月徒刑,可交罚金代替徒刑。
萧姓男子2011年6月间在台北市龙山地下商场开足蒸店(足疗店),开张第一天张姓男子就到店里表示自己因为糖尿病导致末梢神经反应不佳,询问相关功能后就消费作足蒸。
没想到萧没控制好温度,造成张双脚烫伤;张还浑然不知,只觉得“脚底滑滑的”,隔天发现双脚都起水泡。
萧矢口否认犯行,辩称对方足蒸后没有异常,却经过30多个小时,才表示因为烫伤造成水泡,难以证明是足蒸造成的。
法院调查,张脚底的水泡形成至少有一天以上,期间作息如常,不可能是其它原因造成;且萧两天后还曾陪张到医院看诊并支付医疗费,显示萧也认为张的水泡与自己有关。
此外,蒸足机的说明手册记载糖尿病患者不适用足蒸,萧没接受过任何医学专业训练,仅以个人感受,就对末梢神经反应欠佳的糖尿病患进行足蒸,显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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