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7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2名经营应召站的台湾女子,为了逼迫旗下1名少女继续下海卖淫,竟然派人抓了其胞弟痛殴,逼迫少女签下“逃脱本票”,少女为了保护家人只好选择卖淫。警方日前获报后端掉整个犯罪集团,并将这2名首脑分别处以13年2个月和11年10个月徒刑,并科罚金25万(新台币,下同)和20万元。
27岁的胡姓女子,在台中市一间网吧上班,2011年认识了一名翘家少女和其胞弟,双方熟识之后,胡女将少女介绍给刘女安排卖淫。
1个月后少女和弟弟欲返回家中,刘女找到10多人围殴少女的弟弟,还逼她签下2张合计近13万元的本票。少女有时遇到生理期不愿接客,刘女和胡女就想尽各种办法继续逼她卖淫。
少女事后告诉母亲,请母亲帮忙报警,才让整件事情大白于天下。(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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