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今年1月,台湾新北市高姓女子在先生计算机文件夹中找到几部色情片,点开一看,赫然发现片中男主角就是老公,让她几近抓狂崩溃,未料先生得知奸情被揭露不但没道歉,反而恼羞成怒依“妨害计算机使用罪”控告高女擅用自己计算机,2人为此撕破脸。
30多岁的高女向检方表示,她和年龄相仿的先生结婚4年多,平时2人就共享同一台计算机,也常一起看色情片助兴。今年初她在用打印机打印文件时,原想看色情片消磨等待时间,点开先生存放色情片文件夹的新片一看,意外发现男主角是她的老公。高女说,根据影片显示,先生至少和3女有通奸行为。
检方调查后认定,原告游姓男子的计算机原本就没有设定密码,高女复制计算机内的影片文件也是为了保存通奸证据,因此将高女不起诉,而游男涉通奸部分,尚由检方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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