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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子性侵女儿15年 被捕后当天交保获释引抨击

2016年03月09日 22:40: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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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北市18岁少女小美(化名)从3岁开始遭兽父猥亵、性侵,没想到该名父亲遭警方逮捕后,竟然当天就以5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这也让台北市议员应晓葳相当不满,她4日召开记者会,炮轰检调是不是因为周末赶下班,所以草草了事。接下来她将采取法律行动,希望能撤销检调交保的决定。

  据报道,台北市上周爆发这起丧尽天良的性侵案,18岁少女小美,从3岁开始遭兽父猥亵,由于顾忌母亲健康加上兽父口语威胁,让她多年饱受煎熬。

  不久前,兽父发现她新交男友,竟然拿出钞票折成的纸戒指向女儿下跪求婚,还说只要解除父关系女就不会违法;兽父变态的行径将小美逼到崩溃,最后在1月31日报警处理,而警方也在2月1日当天就抓到了这名兽父。

  不过,检调在侦讯之后,竟然当天就以5万元让这名兽父交保后传。由于当时正值周末,应晓薇怀疑,羁押程序比较忙,是不是检调赶着放假?才那么轻松让嫌犯以5万交保。

  应晓薇表示,小美鼓起勇气对外公布真相,希望能勇敢的面对未来的人声,如今兽父未遭到羁押,让小美与母亲这几天“陷入前所未有的恐惧,每天都害怕父亲出现找她们报复。”

  负责诉讼的爱心律师李玉海指出,该名父亲所犯的罪刑属3年以上重罪,加上他又有前科,理当应申请羁押,就算不必遭到羁押也必需说明原因,而不是做一个草率的处分,让嫌犯以5万元交保。

  李玉海表示,会立即提出抗告,希望能驳回被告交保的处分。他分析,嫌犯性侵未满14岁女儿数十次,已触犯“刑法”中的加重强制性交罪,由于父亲是累犯,在一罪一罚的原则下,可能会被求处超过100年以上的刑期,不过在法律执行面上,只会关到30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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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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