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吕姓女子怀疑1名未成年少女抢走她前男友,竟找现任男友及1名少年骗走少女性侵。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判吕女10年徒刑。
根据判决,吕姓女子怀疑1名未满18岁的少女抢走她前男友,去年伙同现任男友赖姓男子以唱歌为由,约出该少女。
吕女与赖男找来1名庄姓少年(少年法庭审理),将少女从淡水载到阳明山上后,赖姓、庄姓男子持西瓜刀喝令少女下车,由赖男指挥庄男性侵少女得逞。赖男随后抢走少女的手机及包包里的财物,还因吕女称在车上看不到性侵过程,由赖男将车辆开到另个方向让其观看。
法院一审认为吕女与赖男恶性重大,分别判处10年及14年徒刑。台湾“高院”审理后,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加重强盗罪判处赖男14年徒刑,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吕女10年徒刑,全案还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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