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台中市发生一起女同性恋者四角恋情杀案。一名陈姓女子9月离家投靠旧情人谢姓女子,不料谢某认为她曾“劈腿”(搞外遇),竟伙同新欢旧爱2女及1男1女,将陈某虐待和性侵,陈某被凌虐19天后惨死,几乎体无完肤。办案人员说: “这是近年看过最残忍的虐杀案。”检方日前依杀人等罪起诉4女1男。
死者父亲看到女儿遭凌虐得不成人形的遗体时痛哭失声,曾向媒体咒骂:“这群女人不是人,是魔鬼。”他昨天(26日)接受台湾《苹果日报》访问时说,他收到起诉书后会向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求助,为了帮死去的女儿讨公道,他一定会告到底。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调查,21岁死者曾与谢女(23岁)交往,两人分手后,谢女和一名男子结婚生子,不久后与丈夫分居,再与另名陈姓女子(21岁)在中市太平区一间套房同居,也曾与谢女交往过的蔡姓女子(21岁),因希望与谢女复合,也跑来找谢女,租住在谢女对门套房。
今年9月12日,死者离家出走投靠谢女,谢女因已与陈女同居,安排死者与蔡女同住,结果和蔡女日久生情;因死者曾告诉谢女等自己曾与其他女子交往的“情史”,引起谢、蔡等认为死者“劈腿”、水性杨花,兴起教训念头。
死者被囚禁、凌虐19天期间,曾不堪虐打数度昏死、大小便失禁,谢女等竟将她拖拉进浴室冲洗后,带出浴室继续凌虐,期间只给少许食物,直至上月4日清晨发现死者似乎无气息,蔡女才打电话向消防队报警:“我有个朋友叫不起来。”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获报要救护的女子全身赤裸,只盖着一件黑色上衣,身体冰冷僵硬,已无呼吸心跳。
检方相验后认定死者是因头部、躯干、四肢多处受到钝、锐器重击致死。办案人员斥责谢女等“简直不把人当人。”
检方依最重可判处死刑的杀人、加重强制性交、妨害自由等罪,起诉谢、蔡、陈姓三名女子,另依伤害、加重强制性交罪起诉施某、吴某,起诉后,台中地方法院以5人恶行重大继续羁押。
[责任编辑:焦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