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一名男子黄富康投资失败后,受日本漫画影响,以为“将痛苦过给别人”就可宣泄痛苦,竟随机租屋砍杀房东及其家人。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今天判他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黄富康一审时被判死刑,二审时法官以他自首、且曾表示愿赔被害家属等理由,认为他有悔意,改判无期徒刑;但台湾“最高法院”撤销发回,要求查明黄富康的自首是否真有悔意。
更一审法官调查认为,黄手法凶残,且黄是受伤就医、被警查获后无法脱身,才向警方自首,被收押后还曾说,检察官害他妻离子散,如果他人在外面,大家应该知道他会怎么做,黄的自首并非出于悔悟,再改判他死刑。这次更二审再度维持死刑判决。
全案源起于黄富康投资亏损又失业,看日本暴虐漫画相信“杀人可以改运”,2009年3月在网络租房广告抄录电话,以租屋为名,随机打电话邀简姓屋主,一见面即杀害简;再到简家砍杀简的妻子及儿子,母子抵抗,黄受伤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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