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台北一名刘姓女子念大学时,和大她14岁的简姓男子交往,却又“劈腿”(出轨),与徐姓男同学相好,简姓男子无意间发现此事,先打电话警告徐姓男生离刘姓女子远一点,但两人仍打得火热。2010年5月,简姓男子为了找刘姓女子,到徐家按门铃要理论,徐、刘两人欲从四楼爬窗逃离,徐姓男生竟摔死,徐父控告简、刘两人杀人、遗弃致死罪,台北士林检方26日做出不起诉处分。
检察官指出,当时徐、刘两人正在该处四楼准备发生性行为,知道简姓男子找上门来相当紧张,徐姓男生甚至打电话报警表示有人在踹他家铁门。
等待员警前来时,刘姓女子询问徐姓男生有无别的出口可以离开,徐姓男生表示可从窗户出去,并先爬出窗户,却不慎摔落到一楼,员警刚好抵达发现倒地的徐姓男生送医仍告不治。检方调查发现徐姓男生身上并无酒精或毒物反应,住处并无打斗痕迹等证据排除徐是遭刘姓女子或简姓男子推落而死。
检方认为,刘姓女子虽和徐姓名男生是男女朋友,但无负有法定救助义务,最多仅是道义责任,所以刘姓女子事后并未第一时间打电话报案将徐姓男生送医,不构成遗弃致死罪嫌。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