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名男子与外遇对象相约到饭店投宿,不料男子于性行为时突发急性心肌梗塞,送医不治,男子的妻子因而获悉内情、提告求偿。法院今天判决外遇对象必须赔偿35万元(新台币,下同)定谳。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决书指出,2人于2010年6月间投宿高雄市某饭店,2人性行为时男子突发急性心肌梗塞,经送医急救仍宣告不治,男子的妻子因而获悉内情提起诉讼。
男子的妻子以身心受重创为由提告求偿100万元,法院审酌双方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判决外遇对象赔偿35万元,外遇对象也因为犯下通奸罪,同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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