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农业部门防检机构昨天(20日)傍晚首度公布违法使用瘦肉精“黑名单”,三家违法的养猪户统统集中在屏东县,而且都是累犯,总计开出68万元(新台币,下同)罚锾。不过,此举为时已晚,所有含瘦肉精猪肉都已被民众吃下肚了。
“防检局”表示,即日起凡查获违法使用瘦肉精养猪户,每月将公布在“防检局”官网。
“防检局”法制科科长吴国胜表示,即日起会陆续公布违法养殖场负责人姓名、场址、残留药品量及罚锾,收吓阻之效。
“防检局”动防组药品管理科科长刘雅方表示,昨天公布的是去年以来违法使用瘦肉精的“再犯名单”,分别是屏东县猪农萧辛源、林丽苹及陈清文,分别在肉品市场验出猪毛发中含沙丁胺醇、科尔特罗及莱克多巴胺,其中去年三月验出萧辛源所饲养的猪,猪毛发中沙丁胺醇残留量高达8961ppb,复检仍高达1000多ppb,遭开罚25万元。
“防检局副局长”黄国青强调,“防检局”未来将加强“源头管制”,增加畜牧场抽血检验,在肉品市场刮猪毛检测,抓漏网之“猪”,若半年内曾有使用瘦肉精,都会残留在毛发内,透过此举“回追”畜牧场,移动管制两个月,未来所有检验费用都由饲主自行负担,直到检验不出瘦肉精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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