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新北市环保局指出,机动车停车未熄火超过3分钟,6月1日起全面开罚,但3月至5月为劝导期。环保局呼吁所有机动车辆驾驶人养成停车即熄火的习惯,以免6月起因停车未熄火超过3分钟而受罚,共同改善空气质量,留给自己与下一代更健康的生活空间。
环保局表示,据统计,车辆怠速将产生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碳等空气污染物,长期对人体将造成呼吸系统伤害;此外,停车熄火也可减少引擎耗损及污染排放,1辆车每天减少引擎怠速空转3分钟,一年就可减少140公斤 温室气体及6公斤有害空气污染物排放,还可减少油钱约1800元(新台币,下同)。
环保局强调,依规定机动车辆于公私立停车场、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机动车辆停放、接驳、转运之场所,停车怠速等候逾3分钟者,应关闭引擎熄火。只要驾驶人停车未熄火超过3分钟,将予以开罚,摩托车处罚1500元,小型车3000元,大型车5000元,并按次处罚,最高罚锾6万元。
针对3月至5月的劝导期,环保局将会针对重点区域像是人潮、车辆众多之板桥车站、学校外围及区内风景区等易临时停车之区域进行加强劝导,辅以文宣、电子广告牌等,务使市民能对此新规定更加熟悉。
[责任编辑: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