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新北市金山警分局警员陈敏和处理酒后纠纷,将男子陈李桦过肩摔致死,胁迫小吃摊老板曾德荣作伪证,说陈是被对方打死。曾德荣在出庭前六天,受不了煎熬,烧炭身亡,恶警行径才曝光。
士林地检署13日依伤害致死、教唆伪证、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起诉陈敏和。
陈敏和13日喊冤说,他没有对陈李桦过肩摔,是陈自己摔伤死亡,当年他只是单纯处理纠纷事故,没必要把当事人“过肩摔”,更没有教唆他人作伪证,被起诉很冤枉;他尊重司法,会请律师打官司维护清白。
据调查,曾德荣在新北市石门区渔港码头摆摊卖大肠面线,2001年10月10日下午,邱清逢、邱进益父子和曾荣圳到曾的摊位喝酒、聊天,一群人原本就熟识。已有酒意的陈李桦到场,与邱清逢起口角,两人扭打。
警员陈敏和获报到场,陈李桦不愿出示证件,先被打了一巴掌,又拒绝回派出所做笔录;陈敏和使用过肩摔,造成陈李桦的头部撞到停车场水泥护栏,送医不治。
案发后,陈敏和为卸责,威胁目击者曾德荣与他的黄姓女友作伪证,否则将两人列被告。
曾德荣担心警察找麻烦,又怕变被告,在侦查、审理过程均作证说死者是被邱清逢父子和曾荣圳殴打致死。
邱清逢坚称和陈李桦起口角,但没打死人。但一审采信曾德荣的证词,重判邱姓父子及曾荣圳各八年徒刑。上诉高院,邱进益死亡,陈敏和仍胁迫曾德荣继续作伪证。
直到2009年7月22日,高院更二审传讯相关证人,曾德荣在出庭前夕,良心不安,在家中烧炭自杀,留了自白遗书,揭发警察陈敏和教唆他作伪证的经过。
邱清逢、曾荣圳获判无罪后,向士林地检署告发陈敏和,以曾德荣的遗书佐证。邱向检方说:“一条宝贵人命,不应该随便就这样死去。”
检方调查认为,曾德荣和黄女在陈敏和胁迫下,不得已作伪证;加上曾德荣遗书证实死者被警察过肩摔,陈敏和又未通过测谎,辩词显不可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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