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苹果日报》网站报道,台湾嘉义县一名简姓男子(33岁,无业,有毒品前科)与30岁女友交往1年多,今年8月未事前告知下,进入女友住处,在对方未看清的情况下,性侵女友得逞。
因2人平时也有类似方式,女友传简讯给简男2次查证,男友均未回应,该女子误以为真遭性侵提告。
警方调阅监视录像带发现是简男所为,女方后悔提告,开庭时担心男友被关,强调愿意原谅。法官审酌后,以强制性交罪判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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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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