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调查局国安处”调查官甘以凡遭酒店小组指控性侵、吸毒,刑事获不起诉,但被记2大过停职。甘以凡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最高行政法院”认为,处分无不法,判决甘以凡败诉定谳。
2009年,1名酒店小姐向媒体爆料指称,“调查局国安处”调查官甘以凡涉嫌接受酒店招待喝花酒、吸大麻,还带酒店小姐出场,强逼女子吸毒,趁她昏睡时性侵。
“调查局政风室”将全案移送台北地检署,检方认为酒女指述前后颠倒,甘以凡的检体验不出大麻,给予不起诉处分。但法医研究所验出他吸食K粉,“调查局”认为他严重损害“调查局”声誉,决议记两大过停职。
甘以凡认为他刑事已获不起诉处分,停职处分有失公平性,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甘以凡虽未有刑责,但证据显示,他确实有驾车带酒女出场,损害公务员声誉,“调查局”处分无不法,判决甘以凡败诉。台“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判决上诉驳回。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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