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桃园县高姓男子酒后与朋友发生冲突后,持刀寻仇,因朋友不在,愤而放火烧房子,造成借居在此的另一名街友(无业游民)命丧火窟,桃园地方法院今天判高男18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高姓男子今年6月间在公园内与绰号“阿国”的朋友发生冲突,并遭殴打,高男事后持刀前往朋友住处寻仇,但未看到对方,只看到躺卧在屋内的另一名简姓街友。当时,高男怒气未消,殴打街友出气后,在屋内发现机油,竟纵火烧房,导致街友因逃生不及,命丧火窟。
审理过程中,简姓街友家属建议法官判纵火男子无期徒刑,但承审法官认为男子犯后有悔意,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和解,今天依杀人罪判高男服刑18年。(中国台湾网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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