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6日电 台湾嘉义县男子巫宗宪去年十二月,因与民进党“立委”张花冠政党理念不同,持打火机放火烧选举广告牌。嘉义地检署日前侦结,除了依公共危险罪起诉外,另涉及违反“选罢法”部分,因并不构成妨害候选人竞选时程度,予以不起诉处分。
据“中央社”报道,起诉书指出,现年三十一岁的巫宗宪,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凌晨,驾车路过阿里山公路49.6公里处时,看见第七届“立委”选举民进党嘉义县候选人张花冠,于该处竖立大型文宣广告牌,内容有“嘉义出好茶,世界第一等,张花冠关心嘉义茶农”等字样。
被告因与张花冠党籍和政党理念不同,认为她没有真正照顾到茶农,言行不一,以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广告牌的塑料布,并延烧旁边的广告广告牌。随后路过的民众见火势延烧,担心引发森林火警,报警处理,才及时控制火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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