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TVBS报道,开车驾驶得注意啰,台当局交通部门现在已经订定新规定,从下个月开始驾驶开车,禁止开车时观看电视或者操作DVD等娱乐设备,就连操作GPS定位系统也是在限制名单内,虽然新规定没有明确罚则,但如果违规导致车祸,驾驶人得负赔偿责任。
3C产品多,又是电视、又是GPS导航,一下子得看路,一会儿又被电视剧情吸引,甚至有时候还得应付突如其来的电话。手机、电视、GPS导航、平板计算机上网,尽管方便可打发时间,但一心多用,无法专注在路况上,美国就曾经统计,高达25%的大大小小车祸,全都是因为分心造成的。
就怕驾驶被声光音效吸引而开车分心,台交通部门修法,明定从下个月开始,禁止驾驶开车时,操作或观看电视和DVD,同时也禁止在行进中,操作卫星导航等行车辅助设备,而且从2013年元旦开始,还强制规定,屏幕跟打文件设备连动,车辆打到D档前进或是R文件后退,屏幕就要像这样自动关闭,否则无法通过验车,也就无法开车上路。
屏幕连动改装费用,得花500到1000元,民众势必得多花钱,但这新规定措施上路,没有相关罚则,除非发生车祸才需负肇事责任,但等到意外才究责,该怎么落实?保障驾驶乘客安全,台湾相关单位恐怕得多费神。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