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市一名70岁范姓老翁搭公车时公然露出下体,旁边少年吓得状告司机并报警处理。范姓老翁辩称失智,偶尔会忘记拉拉链,但法官未采信,依公然猥亵罪判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
台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范姓老翁在2011年6月间搭公车时,坐在一名少年旁边,范姓老翁竟拉开长裤拉链,裸露私密部分给少年看,少年吓得状告公车司机,司机随即暂停路旁报警处理。
开庭时,范姓老翁坦承当天衣衫不整,但辩称自已年事已高,偶尔会失智而顾此失彼,忘记自己没穿好裤子,绝无刻意裸露下体骚扰别人。但少年坚称,范姓老翁露下体刻意侧身靠近他。
法官调查发现,范姓老翁当天有穿内裤,若非刻意翻动裤子,少年怎么可能会看见他的下体,且少年指证范姓老翁刻意将身体靠近他,显见范姓老翁主观上有裸露生殖器意图,依公然猥亵罪判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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