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0月31日初审“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研拟将女性订婚和结婚年龄下限调高为17岁与18岁,但“立法委员”要求“法务部”邀专家学者讨论适当订婚和结婚年龄下限后再审。
根据修法草案,女性订婚年龄下限由现行15岁提高为17岁,结婚年龄下限由现行16岁提高到18岁。
国民党“立委”潘维刚等人质询时表示,不了解“法务部”调高女性结婚、订婚年龄下限的标准为何?“内政部”提供数据表示,未满18岁就结婚的女性逐年下降,但去年仍有1275人。
“法务部次”长陈明堂说,“卫生署”提供意见认为,19岁以下妇女早产比率高,18岁女性身心发展较成熟,且联合国曾建议各地将结婚年龄订为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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